一、竞租人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竞租人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竞租人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竞租人权力机构作出的承租决议、决定[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承租的决定];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5、行政服务中心或开户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竞租人为社会自然人的一般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3、行政服务中心或开户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二、报名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21年3月26日8:30 时至2021年4月1日17:30时前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标文件。竞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幢。售后不退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6楼) 三、确认合格竞租人 公告期满,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竞租人在 2021年4月1日下午17:30时前向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开户名: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帐号:1109664909100088020)交纳伍万元/幢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竞价。仅接受竞租人以本单位或个人账户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方式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竞租人未能如期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承租底价竞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的竞租人保证金,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竞租人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租金和押金。 2、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承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八、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竞租人,信息披露终结。 |